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

在開始之前....我們先來談談社會共業論

 社會共業,他的意思是說,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中的人們,彼此會互相影響,因此,每個事件的發生與結果,不光是行為人本身的問題,也會牽涉到許多關係人

像是:動保的繁殖場議題,如果沒有買賣,就不會有繁殖場的出現,所以,賣的人有責任,買的人也有責任,當然,做不人道繁殖的業者(行為人)也有責任

最近看了侯文詠的"危險心靈"其中所說的教改議題,其中,讓我很感動的一段,是小傑很難得的意識到"在整個扭曲的教育制度中,他也可能是錯誤的"

而最近的媒體反壟斷議題,相同的,身為閱聽大眾的我們、態度消極不作為的政府、野心勃勃卻不尊重新聞專業的資本家、長期以來苟且的新聞從業人員,通通都有責任

業,他的本意是人的言行舉止、行為、思想及其影響,所以,像是事業、職業甚至罪業。都是業

而整個社會,不能避免的存在一個共業(共犯)結構

 

現在進入正題,最近引發民眾群情激憤的男童割喉案,很詭異的加害者與被害者有不可思議的雷同,同樣父母離異,同樣家境清寒,換個角度來看,加害者其實是殺死了小時候的自己

在此,我希望大家能平心靜氣的看完這篇

http://www.taedp.org.tw/story/2377

我真正想說的是,犯罪的成因,在大多數狀況下,社會、政府甚至你我可能都得負上一份責任,這是我在開始之前,必須跟各位報告所謂"社會共業論"的原因

並不是說加害者就沒有責任、沒有錯,加害者當然要負最大責任,只是當我們在"該死!該死!"的喊打喊殺時,是否有想過,在事件背後真正應該負責的是什麼?這就像是我最近關注的另一個議題"反媒體壟斷"當我們在關注陳為廷的禮貌問題時,我們是不是模糊了反媒體壟斷的訴求?

在"危險心靈"一書中,最令我震撼的一句話,是主角小傑在整個事件中作為核心人物、作為龐大影響力的關鍵者,但他卻會去思考一件事:如果我是錯的呢?

 

是的!"如果我是錯的呢?"很多時候,我們真的得去想想

我家是做菜市場生意的,我也在花酒街上的KTV打工過,做過回收場,接觸過的三教九流不算少,混過幫派、吸過毒、酒精中毒、愛賭博的、酒店小姐,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故事,有時候真的只能說:家家有本難唸的經,實際上,他們都是"犯罪預備班", 這些人的未來,會做出什麼犯罪行為,其實,真的不會讓我太意外,然而,絕對不是消滅他們就行了,在社會上,就是得有人去做一些沒人願意做的事,就是會有一群在競爭下被刷下來的"艱苦人",他們是無法被消滅的,因為,社會就是這樣,我們真正需要的,是建立"社會安全網",提供他們最低限度的支持,讓他們不至於走投無路

或許是因為身處這樣的環境,我也常會去想,如果易地而處,或者有個什麼樣的際遇,我會不會淪落到跟他們一樣?會!真的會!道德的力量、社會的制約其實並不強,因為,其實對錯並不是那麼樣的絕對

 

沒錯!我是個廢除死刑的支持者,只是,我並不否認死刑的價值,我也不是希望誰能夠支持廢除死刑,而是希望大家能夠去聽聽,支持廢除死刑者的看法,並且好好的思考死刑的價值與意義,當有一天,你發現與你不同立場的論述,也有其意義時,那才是我們社會真正進步了

而不是一個勁的去怪罪"廢死聯盟""人權組織",你可知道,對於被害者的保護,他們其實做得比你我都多,甚至有被害者遺族因此願意支持廢除死刑(有機會我在詳細論述)

 

究竟,這起社會事件應該負最終責任的,是坐擁大量資源,卻對邊緣人不聞不問的政府、社會大眾,還是只有四個工作人員,與八成民眾意見相左的廢死聯盟?

"如果我是錯的呢?"我也常這樣問自己,所以,我也接受大家的意見,至少,在這個議題上,我就曾接受一位邱姓網友支持死刑的意見,這部分,我會再下一篇討論"死刑的意義"中提出(不過....因為他的論述已經自己刪掉了,而且時間有點久了,不是那麼清楚了....請各位海涵)

當然,如果有什麼意見,也請不吝指教,這也是幫助我把論述做得更完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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